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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申請組織全國性社會團體檢具資料
受文者 |
內政部 |
申請組織團體名稱 (將申請之團體名稱) |
創世法王彌勒佛乘大法學會 |
申請團體之緣由 (含名稱文字釋義) |
探索與學習預言中未來佛彌勒將傳出的佛乘大法
|
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時預定會員(會員代表)人數 |
35人 |
附件 |
請依下列順序夾成2冊(正本1份、影本1份) 一、申請書。 二、章程草案。 三、發起人名冊。 四、發起人區域分布概況一覽表。 五、全體發起人身分證明影本。(1份即可) 六、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。 (以上資料請勿膠裝及裝訂,以利加速辦理) |
發起人代表(1人): 陳鴻明 (簽名或蓋章) 聯絡地址:10488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01號3樓 聯絡電話: 02-25330036 傳真號碼:02-25330036 電子信箱:gohomeat2010@gmail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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