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、申請組織全國性社會團體檢具資料

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

創世法王彌勒佛乘大法 看版 2018-001.jpg

107 年 8 月 21 日

受文者

內政部

申請組織團體名稱

(將申請之團體名稱)

創世法王彌勒佛乘大法學會

申請團體之緣由

(含名稱文字釋義)

探索與學習預言中未來佛彌勒將傳出的佛乘大法

 

1屆第1次會員大會時預定會員(會員代表)人數

35人

附件

請依下列順序夾成2冊(正本1份、影本1份)

一、申請書。

二、章程草案。

三、發起人名冊。

四、發起人區域分布概況一覽表。

五、全體發起人身分證明影本。(1份即可)

六、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。

(以上資料請勿膠裝及裝訂,以利加速辦理)

發起人代表(1人):  陳鴻明         (簽名或蓋章)

聯絡地址:10488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013

聯絡電話:  02-25330036   傳真號碼:02-25330036

電子信箱:gohomeat2010@gmail.com
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回家的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